【大学生旅游活动】2024陕西+甘肃+青海+西藏+云南20天日暑期之旅预报名中……
线路编号:L1005909 活动策划:于心洁 [ 郑州、洛阳 多地收客]
线路特色
出发日期及价格
暑期开始,很多同学想来一次远行
根据建议,首站必须是 —— 西藏
西藏很远
是多少人心中向往的l旅行圣地
有的同学,甚至把一个暑假都计划给了西藏
他们也许是骑行、也许是搭便车
也或者报名一个旅行团
骑行西藏,的确让很多同学佩服,但想想自己有望而却步
搭便车西藏行,哪里有那么多便车可以搭呢,也许还会有危险
而旅行团,是直接赴西藏,火车10天左右,费用便宜的2000多,贵的6000多
我在之前去拉萨遇见一些参加便宜的旅行团的学生,他们逃离团体
因为他们发现,便宜的旅行团,是带着购物的,带着去必须自费的……
总之,当一个学生参加了一个社会团
当别人都在消费而自己不舍得花钱的群体中,自己也感觉因为钱而不好意思吧
最终,他们逃离了
交的团费肯定是退不了的,不退团费他们也要逃离
所以如果去西藏包旅行团,不要报名便宜的
不够4500以上的团,大学生不要报,不要问我到底是为什么
你可以报,不拦着,只是不建议而已
相对不累
安全有保障
同时一起去西藏的团友群体也很重要
所以,我们在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考量与商议
西藏之旅活动理念
一定是年轻人群体的旅行团
本次活动不会招收社会大龄人群参与
高中毕业(满18周岁)至研究生群体为主
既然去西藏,那就看的全面一些吧
所以我们租旅游巴士前往
沿途想停就停,想走就走
当你往下看活动行程你会发现
本次旅行团不仅仅是去了西藏
还会带你去西安、兰州、青海、云南
在研究一下路线,你发现本次旅程
转了半个中国
20天,对,20天
因为时间短,根本玩不到什么,每天都是在赶路
其实本次20天的设计,已经不宽松了
如果时间再长,人会很累,司机也累,车也累……
安全等综合决议
20天,完美的西藏之旅
出去玩,是要花钱嘀
不得不说说费用的问题
人数越多越便宜
当人数达到不同阶段本活动组织方再进行退部分费用
后面会有介绍
你报名后,可以进入群
在群内你就知道已经报名多少人
你也可以再邀请身边同学一起参加
都再节省费
今天是全国大学生在郑州集合相互认识的第一天
没有行程,我们在第二天开始启程
今天在公司会议室开行前说明会
-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中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7:30 郑州大学东门集合出发
沿途请各位同学准备好你可爱的节目
今天,主要是互相认识
咱们的导游领队会给大家介绍本次活动的注意事项
中餐请各位同学自带或在服务区停留自行用餐
每天我们都会在沿途的超市停留或者留够补充给养的时间
后面不再说明。
14:30 左右抵达西安
因行车安全考虑,所以在西安让师傅与车都休息休息,虽然是两位师傅,但是安全是第一位的。
到了西安以后,安排的打卡地点有回民街、陕西历史博物馆、大雁塔、大唐不夜城
20:00 出发赴天水
01:30 抵达天水预订的酒店住宿
-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中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 住宿:天水
- 景区:自由大唐不夜城、回民街等
早上酒店安排有早餐,吃过早餐,集体前往中国四大石窟麦积山打卡
7:30 出发
麦积山石窟门票凭学生证自行办理
10:30 出发赴兰州市区
中餐可能要在车上吃了,想吃兰州美食,那就晚上吧,当天晚上住宿兰州
进入兰州后,当天安排打卡点有黄河母亲雕像、白塔山、黄河索道、甘肃省博物馆
晚上就在兰州住下了,该逛吃逛吃的就自由逛吃逛吃吧。
- 用餐:早餐:含中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 住宿:兰州
- 景区:麦积山石窟、甘肃省博物馆、白塔山、黄河母亲雕像、兰州黄河索道
中国地大物博,当来到中国大西部,你才能知道中国到地大物博,所以每天的行车距离是比较长的
因为路程较远,所以有一些地点停留的不是特别久,但够玩。
进入青藏高原,先安排青藏高原自然博物馆,初次认识什么的它,不至于后面仅仅是打卡拍照。
在青藏高原自然博物馆领队会安排讲解员,为大家讲解大概1.5-2小时。
日月山停留时间短,因为仅仅是文成公主进藏路上一个重要的文化景点。
青海湖我们尽量留2个小时,因为后面的风景还有很多很多
茶卡盐湖视情况而定停留时间。
晚上抵达住宿的地方较晚,沿途属于青藏高原无人区
- 用餐:早餐:含中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 住宿:德令哈
- 景区:青海湖、茶卡盐湖、青藏高原自然博物馆、日月山
早餐后出发
今天的行程属于青藏高原青海区域最后一天,我认为也是最精彩的一天。
今天你所领略到的一些风景,在后面的行程是看不到了
其他就不多说了,可以看下面的图片。
有一些是自己拍摄的,有一些是网上尽量找的最接近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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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宿:格尔木
- 景区:U型公路、南八仙魔鬼城、大柴旦翡翠湖、水上雅丹魔鬼城、察尔汗盐湖
今天是进入西藏地区的一天
也是进入可可西里的一天、更是全程海拔最高的两天
今天,你要准备好高反了,不要认为你平时运动多,身体好,没有关系
未必,因为高反不因你肌肉是否发达而决定的
还好,我们是大巴车从青海一路慢慢上来的,要比飞机直接到拉萨安全太多。
为什么很多骑行的虽然体力累一些,但是不会有高反呢?因为他们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沿途我们说停就停,有风景了就下车拍照
比乘坐火车更自由一些,比自驾车还更自在,因为咱们全程有两位司机师傅,至少一位领队全程安排
在西藏,沿途都是风景,何必进入景区
去过西藏,你回到中原,回到第一二阶梯,能让你认可的风景难寻。
但是去西藏,也是受苦的过程,要不人家都说进藏旅行是一场修行呢,更是洗涤肉身与心灵的圣地呢……
好了,不说了,上图,实拍的
- 用餐:早餐:含中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 住宿:唐古拉山
- 景区:可可西里沿线
今天,依然是漫长的一天
如果是乘坐火车的话,从格尔木到那曲,需要一整夜,他们很少欣赏到这一段的风景,可可西西
我们中途安排住宿,也因为这一路沿途距离太远,我们只能简单的休整了。
今天,依然不要喝酒,依然需要注意高原反应……
沿途可能随时下雪,请记得在出发前,把本次旅行当作经历了北方的一年四季……
沿途的风景,荒凉的,还是荒凉的
认识西藏,最近的触摸西藏真实的温度
- 用餐:早餐:含中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 住宿:那曲
今天的一个重量级景点,纳木错
多少人去西藏,只是为了看一看纳木错的真容
今天,也是抵达拉萨的一天
多少人去西藏,只是想去布达拉宫朝圣
多少人来到西藏,都想着能在这里能自由行,认识自己想认识的拉萨
这里再提醒一下,到了西藏,你看看这里夜晚的星空
它是否很深邃,很浩大广阔,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神秘浪漫
带给你西藏不一样的心灵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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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宿:拉萨
全天拉萨自由活动
今天也是在拉萨聚餐的一个晚上
终于可以休整一下了
后面咱们还会在沿途聚餐,一定让此次参加活动的同学们
难忘本次旅程,更难忘一起旅程的同伴队友
组织本次活动,也更希望能让你一个人去,两个人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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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宿:拉萨
离开拉萨,前往珠峰
珠峰还有一些远,但今天的旅程不会让你失望
羊卓雍措,对,你经常在刷旅行片的时候,别人总是把很多地方比作“小羊湖”,就是因为没有比正版养护的水更蓝的了
哪怕是纯净的大海,它的蓝仿佛与羊卓雍错的蓝,稍逊一层。
从羊卓雍错出来后,跨越4330米的斯米拉山口后就来到了卡若拉冰川的冰舌下。
冰舌前沿海拔5560米,观看卡若拉冰川的地方海拔约有5400米,在山口北面5600米左右的地带
属宁金抗沙峰冰川向南漂移后形成的悬冰川
在整个西藏离公路最近的就是卡若拉冰川,离公路只有三百多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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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宿:日喀则
- 景区:羊卓雍措、卡若拉冰川
珠峰,就不用再废话了。
你们自己看着办,全中国只有我们组织的进藏旅程如此
你找不来第二个
不相信?你网上找找去。
- 用餐:早餐:含中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 住宿:拉孜
今天,沿雅鲁藏布江东下
再遇羊卓雍错
返回山南或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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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宿:山南
沿途的景区就不写了
经过全程海拔最高点也不用写了
雅鲁藏布大峡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山地森林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资源、世界第一大峡谷自然景观和青藏高原最主要的水气通道环境。
西藏最古老的佛教“雍仲本教”的圣地,有“西藏众山之父”之称。
同时,紧邻着的雅鲁藏布大峡谷绕着他转了一个马蹄形的弯,随后通向印度洋方向延伸出去。
南迦巴瓦峰别称“木卓巴尔山”,其巨大的三角形峰体终年积雪,云雾缭绕,从不轻易露出真面目,所以它也被称为“羞女峰”。
南迦巴瓦在藏语中有多种解释,一为“雷电如火燃烧”,一为“直刺天空的长矛”,还有一为“天山掉下来的石头”。
后一个名字来源于《格萨尔王传》中的“门岭一战”,在这段中将南迦巴瓦峰描绘成“状若长矛,直刺苍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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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宿:林芝
请带上摄影器材
进入林芝地区,其实是进入了西藏人文最浓郁的区域,沿途的森林多了起来,河流湖泊与之前的风景有不一样
西藏林芝、四川理塘、云南香格里拉是西藏人域康巴区域。
直到云南的香格里拉,既是如此风景,此线路旅游团没有专门走的,除非包车定制游,那价格不是一般的贵,咱们顺道就把这一路的风景玩了。
只有出发,才有旅行
米堆冰川位于波密县玉普乡米美、米堆两村,距县城所在地扎木镇90多公里。
米堆冰川主峰海拔6800米,雪线海拔只有4600米,末端海拔只有2400米。
冰川下段已穿行于针阔叶混交林带,为西藏最重要的海洋型冰川之一。
米堆冰川由世界级的冰瀑布汇流而成,每条瀑布高800多米,宽1000多米,两条瀑布之间还分布着一片原始森林。
冰川周边山花烂漫,林海葱茏舞银蛇。
冰川下段已穿行于针阔叶混交林带,是西藏最主要的季风海洋性冰川、中国三大海洋冰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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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宿:八宿
查过西藏路线的同学,最出名的四条自驾路
最远最荒凉的既是新藏公路,即新藏到西藏
另外三条既是青藏线,川藏线,滇藏线,咱们本次走了青藏+滇藏+部分川藏+新藏线西藏段
可以说一次旅行,彻底认识西藏。
如果这样组织,你可以去网上查查其它队伍多少钱,或者你自己算算你有4个人自由行需要多少钱,并且20来天你走不下来的。
咱们主要是青藏线与滇藏线,滇也就是云南,后面再说进入云南的事情。
在滇藏线和川藏线这段,每天像怒江72拐的行车体验不断,也许有的人会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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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宿:芒康
今天从西藏进入云南了,离开西藏,但不是离开藏区,云南的香格里拉依然是西藏人域康巴的区域
一路行程,沿途风景就不再说了
沿途的风景如果在这里让一点点的描述,有太多太多
不过,梅里雪山要提前提一下了,西藏神山,少不了梅里雪山,漂亮的梅里十三峰,走川藏线是看不到的
因为它在云南,其实如果沿途时间充足,我们会再安排香格里拉的石卡雪山,如果天气晴朗,可直接欣赏到著名的七座雪山,梅里雪山、玉龙雪山、白马雪山、哈巴雪山、卡瓦波格峰、巴拉格宗雪山、碧落雪山、亚丁三神山
进入人域康巴,美丽的草原也是沿途的风景
有一种进入新疆天山似的,空中草原层层展现。
但是又有所不同,仿佛人文气息更加浓郁,所以乘坐牧场应该比草原更合适
就像有人拍照,与自然风景合影,自然漂亮,但是如果你是在具有人文气息的地方拍美照,拿回来以后再看片子,都是故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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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宿:香格里拉
这是冬天去踩线拍摄的,并且是疫情期间,古城里的人少得可怜
疫情过后,独克宗古城依然是热闹非凡。
不过疫情期间去的时候,这里仿佛真的如希尔顿书中的香格里拉一样,世外桃源,没有一点受到疫情影响,整个香格里拉地区没有一例。
你可想象一下,这里不仅是风景的世外桃源,更是人文的世外桃源。
下图是踩线时候拍摄的沿途风景,沿金沙江而行
金沙江过玉龙雪山与哈巴雪山穿过,就是著名的虎跳峡了
其实,沿途的风景更美,只是虎跳峡具有地理标志意义。
咱们时间不够,如果时间够,领队可以带你们走一走虎跳峡太子徒步线路,不过以后我们会单独组织一次丽江与香格里拉的更加深度游的活动,期待就行了
过了虎跳峡,就到了丽江了,这里已经离开藏区了,进而真的来到了云南少数民俗地区
途中是纳西族建在山上的民居,沿途拍的。具体就不说是哪里了,等以后专门做云南一地活动,再说吧。
下图中,金沙江似翠绿的美丽,与西藏的河湖的蓝,带来的是不一样的风景与人文。
所以说,旅行的风景就在路上,本文的描述仅仅是几张图片,又怎么能够呢。
到了丽江古城,就到晚上了
夜色里的丽江显得迷离漂亮,不过下图是白天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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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宿:丽江
- 景区:独克宗古城、虎跳峡等、丽江古城
丽江古城
束河古镇
白沙古镇
沙溪古镇
大理古城
今天就是古城
根据实际情况由领队当天调整,尽量多玩,但也不能匆匆忙忙而过
丽江古城肯定是要走的,晚上到大理古城的
另外还有一个大理的洱海也是打卡的绝美地方,另外如果有时间,可能会再增加值得一去的小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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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宿:大理
大理古城、没有逛够,今天继续逛
结束赴贵州了,沿途感受云贵高原的壮丽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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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宿:贵阳
当天全程行车,沿途如果有湖南湖北的队友
如果需要沿途下车的,可以沿途下车,但必须是我们行车路线下一下高速,下车后即是结束旅程。合同终结。
晚上抵达湖北荆州古城,可以自由在荆州古城活动
- 用餐:早餐:含中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 住宿:荆州
结束的一天
南阳、许昌可沿途下车,或者准确说中途只要有高速下口,给师傅说一下,就说到哪里哪里方便下一下高速的话,师傅都会停车的
你就从高速下口下结束旅程就可以了。
我们还会不断组织其它线路,后期多关注我们。
- 用餐:早餐:含中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费用包含:
交通:郑州出发全程旅游大巴,保证空座率10%
领队:我社有经验的导游领队全程跟随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20万旅游人身意外险,建议在报名时选择保险追加至100万元的旅游人身意外险
住宿:城市中住宿青旅,沿途青旅住宿牧民宾馆或快捷酒店
用餐:全程5次集体聚餐,酒水自理
费用不包含:
1)沿途经过的景区请自行用学生证等优惠证件自行办理
2)未含的餐
3)沿途中因自身的需要而产生的花费
1、如产品确认单或补充条款中的约定与旅游合同主协议不一致的,以产品确认单或补充条款为准
2、我们对不同人群有不同的报名要求与限制,请在预订旅游线路前务必查看完整并理解,详细内容请点击【人 群 限 制 】
3、如果您预订前考虑到自己后面可能会进行更改或取消,请务点击查看【 退 改 须 知】
4、您可能想知道当你预订后,自己接下来如何与我们联系、请点击查看【 预 订 流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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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出行安排:签约后、旅游者解除的,给旅行社造成损失(该损失可能会涵盖旅游费用的大部分),该损失需由旅游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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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七、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了责任险,旅游者报名时可要求旅行社代买或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发生意外伤害时,以保险公司保单约定责任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游客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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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必须严格遵守行程内景点安排的游玩时间!行程先后顺序在实际游览中可能会调整,但景点不减少。
九、特殊情况解约: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国家地区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污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可能严重危害及旅游者的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未能协商变更合同的,均可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返还旅游者。
十、第三方责任告知:
1、旅行社对航班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作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2、个人消费:非旅行社行程安排的购物点、娱乐等项目,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
本人同意已详细阅读以上风险告知及安全提示内容,同意并遵守旅行社的调整与安排,并以此为合同副本。
河南郑州途柒旅行社有限公司遵守并维护《旅游法》,合法经营,请各位在报名时认真看本《旅游法》详细条款。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 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 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 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 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 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 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 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 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 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 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 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 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旅游行程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旅行社的权利
1. 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 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 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 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 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 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旅行社的义务
1. 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 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 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 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6. 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 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 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 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 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 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 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条旅游者的权利
1. 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 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 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 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
5. 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 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 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旅游者的义务
1. 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 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4. 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
5. 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6.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7. 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8. 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1. 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 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 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 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旅行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 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 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 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 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 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 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 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 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 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4.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 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 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 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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